京元電子公司治理政策主要根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劵交易法、「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範辦理,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守則」及公司組織架構。京元電子公司治理架構最高階為股東會及董事會,股東可透過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並提高股東參與股東會的方便性,股東會中針對議案逐案表決,並於股東會議事錄中載明表決結果,期使股東會的運作符合公司治理的最高標準。並在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
本公司於2014年依證券交易法及股東常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董事會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維持更健全的決策及執行組織,持續提高公司經營效率並以實際行動落實公司治理。京元電子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在公司營運治理各面向及企業營運發展發揮監督效用,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使審計委員亦能夠協助投資人確保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資訊透明等方面的可信度,以保障股東權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係由三位獨立董事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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