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元電子公司治理政策主要根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劵交易法、「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範辦理,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守則」及公司組織架構。京元電子公司治理架構最高階為股東會及董事會,股東可透過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並提高股東參與股東會的方便性,股東會中針對議案逐案表決,並於股東會議事錄中載明表決結果,期使股東會的運作符合公司治理的最高標準。並在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
本公司依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選任九位董事(含三位獨立董事),並依法定期召開董事會。董事會為經營的最高決策單位,依據公司法、證劵交易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令規章行使職權,權責有審議公司經營方針、年度業務計劃、盈餘分配及委任公司經理人等。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三第八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以資遵循。本屆董事會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
董事會成員及主要學經歷及兼任職務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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