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元电子公司治理政策主要根据中华民国公司法、证劵交易法、「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相关法令规范办理,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守则」及公司组织架构。京元电子公司治理架构最高阶为股东会及董事会,股东可透过股东会电子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并提高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方便性,股东会中针对议案逐案表决,并于股东会议事录中载明表决结果,期使股东会的运作符合公司治理的最高标准。并在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职责。
本公司于2014年依证券交易法及股东常会决议,设置审计委员会,并由董事会订定「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维持更健全的决策及执行组织,持续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并以实际行动落实公司治理。京元电子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在公司营运治理各面向及企业营运发展发挥监督效用,以落实公司治理、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制,使审计委员亦能够协助投资人确保公司在公司治理及信息透明等方面的可信度,以保障股东权益。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系由三位独立董事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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